金马社区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查看: 2572|回复: 2

转--周易女大师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08-3-7 20:3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尊重市场的自然法则     我在去年十一月底时确实坚持唱多,当时唱多有我唱多的理由。因为从市场的结构来看,当时蓝酬股经过一段时间砸盘暴跌之后,有短线反弹要求,而在去年5.30大暴跌之后,一直在横盘的绝大多数个股都有反弹甚至反转要求。而从板块启动来看,在过去行情中严重滞胀的板块,我认为当时大科技(也包括军工,创头投,通讯),生物医药,造纸,农业之类也有补涨要求。
     而从A股的战略性游戏规则要求来看,我认为A股要砸盘到4800左右,才能引诱一些大鱼进来接盘,然后再次制造主升浪行情假象,接着再来一次次贷式的砸盘暴跌,以便套死这些大鱼。这在过去的博文里一直都明确的指出这些观点。后来的实际行情证明当时我的分析是正确的。而当时反弹开始后,我一直坚持认为不是主升浪行情,是为了出货而出现反弹,或者说是假性反转。后来我放弃了去年我对市场中期调整的自然波动性规律判断,而主观地认为人为因素可以让A股暴涨或者暴跌。毕竟由于A股的结构特色决定了A股的涨跌都容易控制的市场特色。所以我当时认为,A股由于战略性博弈要求,需要制造刷新高之后马上就来一次闪电式的砸盘暴跌。
     后来由于外围市场的高度动荡,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今世界,随着红筹股陆续回归,A加H股的联系性比较紧密,A股不可能可以独善其身的。在国际市场高度动荡之中,再加上自然灾害和通货膨胀压力,显然A股要人为努力地制造假性主升浪,然后再次砸盘才套死大鱼是不可能的。而我当时也认为在5450左右有比较大的压力,会出现急促性的回落,当时我认为可能要回落到4950左右。结果市场也在这里附近出现了更加急促的回落,但是,这一回落是爆炸性的回落,一直回到4123,让人触目惊人。不过,从我的个人角度来看,我认为这次砸盘,砸得很爽,很成功,在单边暴跌中,估计很多大鱼都逃不了的。
    市场没有沿着去年12月份我假设的形态走,重重地抽了我一巴掌,不过,市场如我去年9月份推断的纯自然波动形态那样走。这又给了我一次深刻的教训,让我这个刚入市两年的股民真正体会到了自然法则的厉害。
    供求平衡一直是主宰着股市波动的自然力量。供不应求,市场就会出现单边暴涨,供过于求,市场就会出现单边暴跌。供求平衡,市场维持震荡横盘整理。而影响供求平衡的因素,有内因,也有外因。内因和外因都有自己自然波动的规律,他们相辅相成,缺一不可。
    对于A股而言,在过去两年中,由于大量的资金涌入市场,导致市场供求失衡,出现严重的供不应求,因此市场单边暴涨,两年内从998暴涨到6124。随着股价的不断推高,部分资金获利出场,再加上大规模扩容,市场由供不应求开始走到供严重过于求,所以导致了市场的单边暴跌,价格自然回归价值。从998到6124,指数暴涨了超过5000点,理论上调整需要削去一半以上,也就是最少要斩掉2500点以上。所以我去年九月份那篇博文《个人对后市的看法》里谈到,中期调整要探到3500以下,到三月底左右才出现真正的主升浪。
     而上个月,我也坚持认为,市场在真正的主升浪到来之前,必然还有最后最惨烈最恐慌的一跌,这一跌就是要活埋一部分意志薄弱的投资者,让他们摔在地板上。上海指数要破3800以后,才进入真正的底部区域。底部区域是一个很大的区间,上下浮动两百点左右。所以我把理论上的底部中轴线定在3600。
    昨日欧美股市再次出现暴跌,显然我对全球股市的分析和判断还是比较客观的。而目前A股的形态也在复制着道琼斯的形态。不管从哪一种技术指标上来看,A股都没有到真正的底部。在连续的恐慌性暴跌之中,已经造成极大的恐慌,市场信心被挑战到极限点,这对市场具有巨大的杀伤力。目前A股是迂回的暴跌方式,缓冲一步,跌两步。大家不妨参考万科的走势看看。
    而从目前的市场内部结果来看,蓝筹股还没有调整到位,而很多个股又都刷新高了,还有补跌的要求。市场要挖掘热点或者亮点已经非常艰难了。所以盲目唱多是致命的。而从技术形态上来看,A股依然还没有到达真正的底部。
    目前,不管从宏观面,还是技术面,还是市场内部结构来看,还是市场心理面,行为面,A股都还没有到达真正的底部。时下很多市场人士无视市场的自然法则,带着个人的主观意愿盲目大喊大叫底部到来了。一天涨也说,跌也说,观点摇摆不定,反复无常,自己都不明白自己在说什么,又怎么能知道市场在说什么呢?!呵呵。。。。。。他们真够可爱和滑稽!!
    我虽然狂妄,不想学别人的理论,但是我很虚心向市场学习,也很善于总结经验和教训。所以,我的很多观点还是相对比较客观一些,尽管我也有不少失误。现在,我慢慢开始学习要尊重自然法则了。
     以上是个人观点,仅供参考,据此操作,风险自负
发表于 2008-3-7 20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发表于 2008-3-8 00:12 | 显示全部楼层
以上是个人观点,仅供参考,据此操作,风险自负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金马社区 ( 川公安备51118102000154号 蜀ICP备12021401号 )

GMT+8, 2025-6-19 01:14 , Processed in 0.045633 second(s), 17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Copyright © 2001-2020, Tencent Cloud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